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
1.消防车道设有影响通行和作业障碍物的,必须清除,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小于4米,消防车回车场地不被占用,并设有“严禁占用”等标志。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场地与建筑物间设有妨碍消防车登高操作障碍物的,必须清理或拆除,恢复使用功能。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间及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未采用不燃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厂房、库房、员工宿舍等建筑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厂房、库房、员工宿舍等建筑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应在建筑外墙明显部位处张贴醒目警示标识;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金属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
1.员工宿舍设置在厂房、仓库内的,必须将员工宿舍搬离。
2.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厂房在生产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2.楼梯间内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立即清理。
3.厂房、员工宿舍在门窗上设有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4.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厂房、库房内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安排专业人员管理,并严格操作使用规程。
2.厂房、库房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3.未定时清除电气设备及通风管道上的可燃粉尘、飞絮的,必须按操作规程定时清理,落实防尘、降尘、防爆、防静电措施。
六、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主机老化,影响消防报警和联动功能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
2.员工宿舍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立即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室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没有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少于2人,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值班。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不符合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加强区域联防和联勤联动,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并将结果报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在生产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
3.员工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置炉灶的,必须由专业电工拉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必须将大功率电器、炉灶等搬离。
4.电气焊工不具备岗位资格,违章动火,不落实动火施工防范措施的,必须加强动火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5.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人员。每年至少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留有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员工疏散。
 
本文链接地址:http://hrb.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324813.Html
消防科普
2019-08-19 标签:消防 劳动密集 风险 检查
一、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
1.消防车道设有影响通行和作业障碍物的,必须清除,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小于4米,消防车回车场地不被占用,并设有“严禁占用”等标志。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场地与建筑物间设有妨碍消防车登高操作障碍物的,必须清理或拆除,恢复使用功能。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建筑内部的疏散楼梯间及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未采用不燃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厂房、库房、员工宿舍等建筑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厂房、库房、员工宿舍等建筑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应在建筑外墙明显部位处张贴醒目警示标识;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金属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
1.员工宿舍设置在厂房、仓库内的,必须将员工宿舍搬离。
2.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厂房在生产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2.楼梯间内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立即清理。
3.厂房、员工宿舍在门窗上设有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4.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厂房、库房内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安排专业人员管理,并严格操作使用规程。
2.厂房、库房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3.未定时清除电气设备及通风管道上的可燃粉尘、飞絮的,必须按操作规程定时清理,落实防尘、降尘、防爆、防静电措施。
六、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主机老化,影响消防报警和联动功能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
2.员工宿舍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立即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室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报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没有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少于2人,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值班。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不符合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关消防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加强区域联防和联勤联动,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并将结果报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在生产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
3.员工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置炉灶的,必须由专业电工拉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必须将大功率电器、炉灶等搬离。
4.电气焊工不具备岗位资格,违章动火,不落实动火施工防范措施的,必须加强动火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5.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人员。每年至少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留有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员工疏散。
 
本文链接地址:http://hrb.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324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