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鉴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月1日起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对象及时间
补考考生、预报名考生和因疫情影响迁移考生(2022年10至2023年1月批次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鉴定的考生)
★特别注意事项:2022年12月13日至16日期间,已按照提示短信通知回电鉴定站完成自主预约考试时间且符合补考资格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名单见附件1),将迁移至2023年度3月批次鉴定计划。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报名资料
考生务必诚信报名,一次性将真实、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鉴定考试承诺书等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个人照片务必提交标准证件照,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列有详细考生预约报名指南、资料完善等资料,请认真研读并遵照执行《考生报名资料模板》(模板见附件2)。
★特别注意事项:为避免部分考生长期占据预约报名位置,导致审核查验工作量较大,鉴定站将根据资料审核标准,针对考生填报信息填写不完整、有缺失项或者上传材料扫描件不清晰,严格执行“两次”审核驳回机制(以工作人员审核驳回次数为准),如经两次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将直接驳回重新预约排队。
(二)报名方式
1.初次报名考生:全天候开放报名渠道。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操作指南”。
2.已预约报名考生:报名资料实施常态化审核机制,已完成预约报名还未上传报名资料的考生需尽快完成资料上传,以免影响个人资料审核状态。登录报名系统,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
3.补考报名考生:于每月15日8时至17日20时登录报名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补考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无需提交报名资料。(若考生属于正在进行的鉴定批次,需至少间隔一个批次补考报名,同时请注意系统中显示的补考报名有效期限)。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4.因疫情迁移考生:已迁移至2月批次参考,需关注手机短信通知并根据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三、鉴定时间、方式及标准
(一)鉴定时间
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个人账号查看预选结果(未进行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考生,系统将自动派位),及时查询打印准考证。
1.初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于半天内完成,理论考试后10分钟继续参加技能考试。
上午场次(9:00至10:30)参加理论机考的,10:40参加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下午场次(14:30至16:00)参加理论机考的,16:10参加线上虚拟仿真考核。
2.中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于一天内完成,上、下午交叉进行,即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参加技能考试。
上午场次(9:00至10:30)参加理论机考的,14:30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场次(14:30至16:00)参加理论机考的,9:00参加技能考试。
★特别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务必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人证合一、身份核验及防疫查验等相关准备,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且按缺考处理。
(二)鉴定方式
1.初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
2.中级考生:理论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技能考试可自愿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关键技能项线上考核全部合格后继续进行非关键技能项线下考核)或线下现场实操考核两种方式。考生须在考试当日结合自身实际现场选择技能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一经确认后不可更改,且仅有一次考核机会。
★特别注意事项:“线上虚拟仿真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三)鉴定标准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四、鉴定费用
本站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场规则
1.考生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3.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
4.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做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核区域内严禁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7.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随身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驻地消防救援人员生命健康安全,请各位考生在考前5天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保身体无异常前来参考。赴考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务必注意自我防护,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因鉴定站设置于消防队站(属特殊场所),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不带病参考,全程正确佩戴N95或KN95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经测温、核验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试期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其他区域。进入各考试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考试:
1.体温37.3℃以上。
2.健康码非绿色或有其他异常情况。
3.无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不能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5.正处于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未痊愈感染者及无症状感染者。
★特别注意事项: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等内容。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申请延期
确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向鉴定站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延期申请材料(样例见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并向鉴定站电话报备。经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将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如无申请或申请未被审核通过,且未按时参加考试则视为放弃考试。
★特别注意事项: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疫情缓考申请+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月份”。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号(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联系电话:0951-2019925(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
附件:1.中级历史遗留考生名单
2.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3.延期申请材料样例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月18日
资讯公告
2023-01-19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鉴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月1日起恢复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对象及时间
补考考生、预报名考生和因疫情影响迁移考生(2022年10至2023年1月批次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鉴定的考生)
★特别注意事项:2022年12月13日至16日期间,已按照提示短信通知回电鉴定站完成自主预约考试时间且符合补考资格的中级历史遗留考生(名单见附件1),将迁移至2023年度3月批次鉴定计划。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一)报名资料
考生务必诚信报名,一次性将真实、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证明、鉴定考试承诺书等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个人照片务必提交标准证件照,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列有详细考生预约报名指南、资料完善等资料,请认真研读并遵照执行《考生报名资料模板》(模板见附件2)。
★特别注意事项:为避免部分考生长期占据预约报名位置,导致审核查验工作量较大,鉴定站将根据资料审核标准,针对考生填报信息填写不完整、有缺失项或者上传材料扫描件不清晰,严格执行“两次”审核驳回机制(以工作人员审核驳回次数为准),如经两次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将直接驳回重新预约排队。
(二)报名方式
1.初次报名考生:全天候开放报名渠道。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操作指南”。
2.已预约报名考生:报名资料实施常态化审核机制,已完成预约报名还未上传报名资料的考生需尽快完成资料上传,以免影响个人资料审核状态。登录报名系统,在【个人中心】模块完善个人资料,然后在【上传报名资料】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并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操作指南”。
3.补考报名考生:于每月15日8时至17日20时登录报名系统,在【补考报名】模块完成补考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无需提交报名资料。(若考生属于正在进行的鉴定批次,需至少间隔一个批次补考报名,同时请注意系统中显示的补考报名有效期限)。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4.因疫情迁移考生:已迁移至2月批次参考,需关注手机短信通知并根据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三、鉴定时间、方式及标准
(一)鉴定时间
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个人账号查看预选结果(未进行预选或预选不成功的考生,系统将自动派位),及时查询打印准考证。
1.初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于半天内完成,理论考试后10分钟继续参加技能考试。
上午场次(9:00至10:30)参加理论机考的,10:40参加线上虚拟仿真考核。下午场次(14:30至16:00)参加理论机考的,16:10参加线上虚拟仿真考核。
2.中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于一天内完成,上、下午交叉进行,即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参加技能考试。
上午场次(9:00至10:30)参加理论机考的,14:30参加技能考试。下午场次(14:30至16:00)参加理论机考的,9:00参加技能考试。
★特别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务必在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人证合一、身份核验及防疫查验等相关准备,开考10分钟后禁止入场且按缺考处理。
(二)鉴定方式
1.初级考生:理论和技能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
2.中级考生:理论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技能考试可自愿选择线上虚拟仿真考核(关键技能项线上考核全部合格后继续进行非关键技能项线下考核)或线下现场实操考核两种方式。考生须在考试当日结合自身实际现场选择技能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一经确认后不可更改,且仅有一次考核机会。
★特别注意事项:“线上虚拟仿真考核”成绩等同线下实操考核成绩。具体线上考核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板块下的系统操作讲解视频和操作练习软件,考生可点击视频收看操作讲解也可下载操作练习软件进行操作练习。
(三)鉴定标准
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四、鉴定费用
本站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场规则
1.考生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完成鉴定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核区,不得在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离开考区。
3.考生不得将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
4.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考试现场无法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5.考核区域内全程启用视频、音频监控设备,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安排,保持考试秩序,不得任意调换、移动考位,不得与其他考生做语言、文字、动作等交流,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核区域内严禁录像、摄像、拍照等操作,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反动、淫秽制品等进入考场及候考区,违反且不听警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7.请身体欠佳的考生(例如有心脏病、冠心病、胃病等容易发生危险的疾病)随身携带所需药物,考试期间如有不适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鉴定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候考区、鉴定区秩序,尊重考评人员。对扰乱秩序、用语言或行为威胁考评人员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驻地消防救援人员生命健康安全,请各位考生在考前5天持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保身体无异常前来参考。赴考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务必注意自我防护,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因鉴定站设置于消防队站(属特殊场所),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不带病参考,全程正确佩戴N95或KN95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经测温、核验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试期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其他区域。进入各考试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考试:
1.体温37.3℃以上。
2.健康码非绿色或有其他异常情况。
3.无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不能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5.正处于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未痊愈感染者及无症状感染者。
★特别注意事项:考生需对承诺事项、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等内容。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申请延期
确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向鉴定站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延期申请材料(样例见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并向鉴定站电话报备。经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将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如无申请或申请未被审核通过,且未按时参加考试则视为放弃考试。
★特别注意事项: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疫情缓考申请+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月份”。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号(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联系电话:0951-2019925(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
附件:1.中级历史遗留考生名单
2.考生报名资料模板
3.延期申请材料样例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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